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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企业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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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股改及备案阶段,对已股份制改造并在上海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的企业,给予100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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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企业获得主板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并成功上市的企业,再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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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企业获得中小板、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格并成功上市的企业,再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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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企业在海外主要交易场所上市的,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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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辅导区内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,最高不超过150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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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企业成功上市后3年内,累计发行股票的50%(含)以上用于本区产业投资且投资额实际到位的,投资额在1亿元(含)人民币以上的,按投资额2‰的比例奖励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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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新迁入奉贤区的企业,如在迁入之日起两年内上市,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。
二、企业挂牌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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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在“新三板”或上股交N板或E板成功挂牌后,对其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,按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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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已在场外市场挂牌且增发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50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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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已经在“新三板”和上海股交中心挂牌交易的企业申请到主板、科创板、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,对上市成功的企业,按照企业上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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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新迁入奉贤区的企业,如在迁入之日起两年内成功挂牌,另给予20万元奖励。
三、科技型企业贴息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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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科技型企业贴息。对于科技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支持,贷款期均超过12个月(含)以上的,给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70%的利息补贴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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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科技型企业贴费。对区内评选的”三个一百”重点科技型企业,助推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,给予担保费补贴,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,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用。
《奉贤区鼓励引导企业上市(挂牌)和支持科技金融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沪奉府规〔2020〕5号
联系人:奉贤区财政局(金融办)
联系电话:021-33611013 021-33611055